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欧盟商标

欧盟(EU)商标是在整个欧盟有效的商标,即以下28个国家/地区:奥地利、比利时、保加利亚、捷克共和国、塞浦路斯、克罗地亚、丹麦、爱沙尼亚、芬兰、法国、德国、希腊、爱尔兰、意大利、拉脱维亚、立陶宛、卢森堡、马耳他、荷兰、波兰、葡萄牙、英国、罗马尼亚、斯洛伐克、斯洛文尼亚、西班牙、瑞典和匈牙利。

欧盟商标(EUTM)的申请是在欧盟知识产权局(EUIPO)提交的,以前称为内部市场协调局(OHIM)。

注册程序

欧盟商标(EUTM)申请一旦提交,就要接受EUIPO进行的审查。主管局应核实申请的形式要求(例如,申请人的名称、商品和服务清单、商标图示、费用支付等)的正确性,证明商标具有显著性,不违反法律、公序良俗或不太可能误导公众。如果没有审查意见,或者如果按照与EUIPO建立的抗辩程序克服了这些审查意见,则商标申请将以欧盟23种官方语言在官方公报上公布。拥有在先权利的第三方可以在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对商标申请的注册提出异议。如果没有人提出异议,则该商标完成注册。

获得注册的时间

如果EUIPO未提出正式审查意见或没有第三方提出异议,则EUTM通常会在申请日后约5到8个月后进行注册。然而,最近引入了与提交EUTM申请有关的“快速通道”程序,可以显著缩短审查时间,但不影响提交异议的三个月期限。

益处

由于EUTM是一项在整个欧盟有效的单一权利,与在欧盟每个国家/地区提交商标申请所产生的成本相比,它无疑可以节省大量成本。此外,对于欧盟随后的每次扩大,所有注册或简单提交的欧盟商标都会自动扩展到新成员国,无需进一步的手续或支付额外费用。此外,在欧盟地理上有限的区域(视情况而定,即使只是在一个成员国)使用商标可能足以防止因未使用商标而被撤销,前提是这种使用是有效的。